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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1.54W 次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動安全,如外出活動須家長親自陪同,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車或已報廢的車輛運載子女。

十、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請假獲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一、教育學生不在鐵索橋上玩耍、嬉戲打鬧,小心過橋。不在懸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樹,不隨意採食山果和蘑菇。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____

監護人簽名:__x

班主任簽名:__x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__年9月19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安全管理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和學習,我園在完善園內環境衞生、食品衞生和設備設施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時也將努力做好幼兒保教工作。為使家園教育同步,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由本班教師與幼兒家長簽定責任書,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幼兒的安全。以下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當值教師共同履行、各負其責。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家長是幼兒的第一監護人應該承當和履行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1、共同遵守幼兒園的收費和請假制度,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

2、新入園幼兒要持健康證明入園,有特殊病症或其它情況應向本園和教師如實説明否則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本園幼兒要每學期健康體檢一次,如果發現幼兒有不合適在本幼兒園集體生活的情況,本園將予以退園。

3、家長要憑接送卡(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家長的書面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方可接幼兒離園,並提前通知本班老師。

4、 幼兒來園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5、 送幼兒來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班上當班教師;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班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6、 為保障幼兒的健康和飲食衞生安全,一般情況下不能帶食品與保健品回園,確實需要者,要與班上老師溝通,做好書面交接,發生意外幼兒園一概不負責。

7、 因生病要帶藥回園的幼兒,家長必須親自/致電與班級教師做好孩子服藥交接登記,將所服藥量、次數和時間交代清楚。

8、 幼兒被家長接離班級後,其安全由家長負責。

9、幼兒在園難免會發生一些小意外,如果不是教師失職或教師過失造成,請家長理解。如需入院治療,幼兒園已為孩子購買了意外保險,剩餘費用家長自理。如是因教師過失或園方管理不善造成,園方將視情況經行賠償。

10、幼兒在園如發燒,或發現有疑似傳染病症狀,家長一定要及時帶幼兒就醫,並在醫生證明沒有傳染性後,才可以入園上學。

11、幼兒有先天性疾病的要將病情及相關注意事項如實告知園方,家長如有隱瞞,後果將由家長自負。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在切實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職責的基礎上,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負責學生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應把安全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結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説話,按時回家。

2、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爬籃球架、牆壁、樓梯扶手等。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去游泳池或河溝內洗澡。

4、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5、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12週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騎自行車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載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能邊走路邊看書。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

6、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火柴等危險物品到學校。

7、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

8、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9、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打遊戲或網上聊天。

10、請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或離開學校,不允許提前,也不允許遲到。以避免因無監護而發生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門口等候區不打鬧,不做危險遊戲,放學後,必須徑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學生記住以下電話,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1)被盜、被搶劫:110(2)火災: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學生對以上電話號碼不要隨便撥打,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上述要求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周恩來紅軍小學(西校區)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XX0”、“XX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X學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尊敬的領導:

您好!

為加強對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的組織管理,增加我班活動組織者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警惕,確保我班組織外出活動期間每個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帶隊老師、學生幹部以及我班學生的責任,學生幹部和全體同學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 學生幹部職責:

此次外出活動成立以班長、團支書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並將全班分為若干小組,任命班幹部為小組長,明確個人責任,責任到人。安全領導小組和各小組長為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第二安全責任人,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擅自做主。組織活動事先要有計劃,事後要有總結。

二、學生幹部及全班同學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 不單獨行動,決不獨自到網吧等娛樂場所;

2、 不到野外游泳,不到河邊等偏僻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3、 在此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

4、 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5、 不與其他遊客發生衝突、糾紛或鬥毆現象;

6、 保證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維護我院形象,注重文明禮貌和環境保護;

三、書經全班同學簽字後立即生效,班級每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若有不聽從帶隊老師安排指揮的,從今取消任何外出活動的資格,並且出現任何意外,責任自負。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為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為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衞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衞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吃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衞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為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為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為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請家長仔細閲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 生(簽字):

20__年9月2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週一班會應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內容。用《守則》、《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歸宿或翻越圍牆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負責。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持假條方可出門,並在門房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學校和家長各保存一份。

商州區大趙峪初級中學(蓋章) 班主任(簽字)

年級 班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年XX月XX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切實保障全體參加高考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營造一個好的高考環境和氛圍,保證學生能以良好的身體狀況和愉悦的心情去應對考試,考出每個人的水平,取得優異的成績,經學校和年級組研究決定,特擬定該責任協議書,對老師和學生在高考期間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以保證高考的順利開展。

1.所有帶隊的老師,必須嚴格按照高考組織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若因工作不負責而導致不良後果,學校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2.所有帶隊老師要嚴格自律,為人師表。工作上要給學生參加考試以適時的.科學的指導,生活上給學生關心愛護。

3.帶隊老師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同時,還必須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要有效調動學生參加考試的激情,疏導其緊張情緒。力爭使每一個同學都考出滿意的成績。

4.所有參加高考的學生,必須聽從安排,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統一行動,按照老師的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如因不聽指揮而導致誤車,誤點,耽誤了考前適應場地,考試或其他事務,後果自負。

(2)在高考期間,學生不得私自離開住地,不能走親仿友。若遇特殊情況,要徵得帶隊老師同意後,在指定同學的陪同下方能出外。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誤了考試,後果自負。

(3)生活上嚴格執行要求。不飲生水,不吃路邊攤食品,不貪嘴吃零食,隨時注意防暑保暖。要嚴格預防因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導致身體不適而影響考試。

(4)積極配合老師的工作,及時反映身體上,心理上的問題,如有困難,主動尋求老師或同學的幫助。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5)加強安全意識,任何外出活動都必須緊跟隊伍,嚴禁東張西望隨意走動,萬一走失,要想辦法馬上與老師取得聯繫。如因違紀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6)嚴格遵守高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若因不聽老師指導,自作聰明而違犯有關規定受到處罰,或因不遵守考場規定而受到人身傷害,後果自負。

(7)認真備考,力爭萬無一失。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導致考試失誤,成績不理想,要聽從老師和同學的勸告,不得意氣用事,自暴自棄。否則,出現任何嚴重後果,責任自負。

為確保高考的順利進行,以上規定,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學生(簽名)班主任(簽名)

監護人(簽名)

20xx-3-16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已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外實習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時學生與學生家長的責任,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時間: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間返校辦理相關事務,必須嚴格遵守院系的相關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電器、吸煙、喝酒、不整理內務等違紀行為,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三、若學校和系部需要學生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些活動,如信息採集、期末考試、就業信息情況統計等,應積極配合,不得缺席,違者按院系相關規定處理。

四、學生在外(包括從實習單位到學校往返途中)期間,出現學生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的,由學生、學生家長或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在外實習期間,因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亡的;

(二) 在外實習期間,在實習單位,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學生本人、學生家長或者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三)在外實習期間,因自身行為不慎引起學生本人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外實習期間,因他人行為引起學生人身傷亡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五)在外實習期間,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在外實習期間,因往返校內外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和本人承擔;

(七)其他實習期間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並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眾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眾。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為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後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衞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後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衞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保證人簽名:

(育才中學初1307班)家長簽名:

20xx年11月x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隻,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__年6月17日

家長護送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小學

20xx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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